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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经纪公司
时间:2018年10月04日来源:互联网点击: 字体:

期货经纪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期货经纪公司至少应该成为一家期货交易所的会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不能从事自营业务,只能为客户进行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对客户帐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


期货经纪公司




资格条件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我国对期货经纪公司实行许可证制度,凡从事期货代理的机构必须经中国证监会严格审核并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目前,获得期货代理业务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规范的公司章程。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通讯设施。

3、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4、有一定数量且具备资格的专业和管理人员。

5、有完善的业务制度和财务制度。


职能

作为交易者与期货交易所之间的桥梁,期货经纪公司具有如下职能:

1、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

2、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

3、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


风险防范

期货经纪公司作为期货交易的直接参与者和交易的中介者,对期货交易风险的影响处于核心地位。交易所(结算所)的风险是当期货经纪公司严重亏损、无法代替客户履约后出现的风险,客户爆仓既是客户的风险,也是期货经纪公司的风险。


主要风险源

1、管理风险。主要指期货经纪公司管理不当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期货经纪公司在客户未办理委托的情况下,就为客户交易或在客户开户资金未到位便开始做交易等,均会造成风险,引起亏损。

2、预测风险。期货经纪公司人员在进行预测时,由于价格变化复杂,往往出现偏差,给客户造成损失,将会失去客户信任,使期货经纪公司交易萎缩。

3、业务操作风险。期货经纪公司业务操作熟练程度直接影响公司业绩。重要的业务操作手段包括如何建议客户进行合理的风险分散化投资,如何准确迅速地协助客户下单,如何制定有效的交易计划等,对经纪人来说,业务操作风险时时存在。

4、客户信用风险。期货经纪公司在代理客户进行交易时,如遇到客户无法或不履约,将由期货经纪公司代为履约,客户的任何信用危机都将影响期货经纪公司的业绩,因此对客户资金的信用状况了解便至关重要了。客户信用风险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客户因法人代表更迭,所有权变动等重大事件,经营状况的恶化及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约;二是期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价格急剧变动,使客户无力承受,无法履约。

5、经济行业恶性竞争风险。期货经纪公司经营风险很大,为了争取更多客户,期货经纪公司往往竞相压低佣金率、降低手续费,提高服务质量等,期货经纪公司之间的竞争往往使本行业平均利润率下降,也使经营不当的期货经纪公司大量破产。


内部风险监控机制

1、控制客户信用风险

(1)对客户资金来源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保证客户有足够的资金从事交易,对那些资信差、不符合投资要求的客户则拒之门外。期货公司要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培训,加强其风险意识,提高客户的交易技能,减少大幅度亏损的可能性。

(2)根据客户资信情况核定持仓限额。为控制交易风险,期货经纪公司一般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定的比例向客户收取,否则风险极大,难有回旋余地。因此,不少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规定了最大持仓限额,以控制其交易规模,防范风险。


2、严格执行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使客户履约的保证,期货经纪公司的保证金标准一般要高于交易所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客户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追加保证金,以做到每日无负债,当客户无法及时足额追加时则实行强制平仓。对于客户在途资金的处理,也是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银行结算系统的限制,个别还会发生退票或空头支票的情况。因此,客户在途资金一般不能用于开新仓,只作为追加保证金;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在途资金也不能作为不被强行平仓的依据。


3、严格经营管理

严禁为了私利而采用违规手段,扰乱正常交易;对财务的监管,必须坚持财务、结算的真实性,坚持对客户和自身在期货交易全过程中的资金运行进行全面的监督。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业务运作能力。

期货经纪公司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健全场内、场外经纪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管理守则,加强经纪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合同书

《期货经纪合同书》对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由于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书通常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二、保证金;三、强行平仓;四、通知事项;五、指定事项;六、指令的下达;七、报告和确认;八、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九、保证金帐户管理;十、信息、培训和咨询;十一、费用;十二、免责条款;十三、合同生效和修改;十四、帐户的清算;十五、纠纷处理;十六、其他事宜。


在这些条款中,投资者应该特别关注三到七的内容。其中三是有关风险度量方法及在什么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可以采取的相应措施;四是双方约定期货经纪公司如何尽通知义务及怎样认定期货经纪公司已经尽了通知义务;五中的指定事项是指"指定指令下达人"、"指定资金调拨人"及"指定联系方式",注意,如果"指令下达人"和"资金调拨人"不是投资者本人,意味着已经对他人进行了授权,投资者必须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负责;六中的内容是环绕着指令下达方式展开的,如果交易投资者选择电子化交易方式,还需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七中的内容则是结算报告的确认或发生异议时如何解决的约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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