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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外汇牌价
时间:2013年01月21日来源:不详点击: 字体:

  内容

  银行外汇牌价

  银行外汇牌价外汇牌价:又称汇率,是指用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时的比价或比率;或以一国货币所透露表现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

  买入价和卖出价:两者均是从银行的角度出发,是针对报价中的前一个币种而言的,即银行买入前一个币种的价格和卖出前一个币种的价格。

  现钞买入价:指银行买入外币现钞、客户卖出外币现钞的价格。

  现汇买入价:指银行买入外币现汇、客户卖出外币现汇的价格。

  现汇:指由国外汇入或从国外携入的外币票据,通过转账的情势,入到小我在银行的账户中。

  现钞:指外币现金或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的款项。

  中心价:舛错小我,指银行通过外管局的基准价制定本行牌价的标准,一样平常是本行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

  形成机制

  银行外汇牌价银行外汇牌价的形成与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管理、银行结售汇制度安排以及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等密切相干,而这些环节又是人民币汇率制度安排的关键性内容。自1994年以来,中国一向执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种制度在银行外汇牌价形成过程中详细表现为:美元、日元等几种重要货币的中心价是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价格加权平均得到,这反映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加权平均后的交易价格作为中国境内惟一的基准汇价,“单一”属性由此表现;中间银举动平衡外汇供求、保持汇率基本稳固,每每必要入市干预,因此人民币汇率是“有管理的”;而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和客户与银行之间的汇率有肯定的波动范围,说明汇率不是完全固定的,而是存在肯定幅度的“浮动”。

  客户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售汇营业使银行的外汇头寸发生增减转变,若商业银行总行的外汇头寸超出外汇局核定的外汇周转头寸限额,则商业银行进入外汇交易中间进行卖出(多余外汇)或是买入(短缺外汇),交易中间对各种交易进行撮合成交。因为商业银行的交易数量受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的束缚,市场中会出现买卖数量与交易币种不匹配的状态,导致不同货币交易出现供求失衡。因为交易数量受到较严酷的限定,价格(这里指汇率)并不能充分起到调节供求的作用,加之从2002年——2007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基本保持不变,而中国国际收支在多数年份呈现“双顺差”格局,因此必须由中间银行入市干预,与市场其他成员开展对手交易,以实现市场在稳固价格基础上的“出清”。央行对当日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中四个交易币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元—— 的交易价格分别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次日这些币种的中心价,其他币种的中心价则由各外汇指定银行以美元交易中心价为依据,结合国际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然后,各外汇指定以中心价为基础,在央行规定的汇价浮动幅度内自行制订出次日外汇买入价.外汇卖出价以及现钞买入价和现钞卖出价,对外挂牌。

  实行中存在的题目

  银行外汇牌价国内商业银行在办理结售汇营业时,受国际市场汇率波动以及同行竞争等因素影响,在定价水平和议价额度等方面会突破现行牌价管理制度的规定。

  首先,非美元结售汇价格每每与宣布的牌价有较大出入,且执行“一日多价 而非外汇局要求的“一日一价”,其缘故原由在于牌价是以上一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确定,可能与当日的现实汇率水平存在差异。按照银行间外汇交易中间规定,日元和港币可在央行宣布的中心价水平上下浮动1%,欧元可上下浮动10%,银行持有这些货币的风险明显增大。为提防汇率隔夜波动的风险,银行在为客户办理非美元结售汇营业时,会通过总行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先辈行美元与非美元的外汇买卖,然后再用牌价上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套算出非美元与人民币之间的结售汇交易汇率。交易套算汇率必然与日初牌价存在差异,而且因为国际外汇市场价格时刻在变, 天然无法做到“一日一价”。

  其次,同行竞争的加剧,使商业银行与客户的结售汇议价限额早已低于外汇法规中100万美元的限额。结售汇营业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重点拓展的中心营业品种,为争夺客户,结售汇点差优惠的起点金额一降再降,一些银行单笔优惠的起点已降至50万美元,而且客户昔时结售汇总量达到累计优惠金额时,次年各笔结售汇无论金额大小均能享受肯定扣头的优惠。此外,点差优惠的幅度越来越大,银行对一些大户的大额售汇价格已接近中心价,而结汇的价格甚至超过了中心价。

  现实操作与制度规定的不尽符合,也对银行开展结售汇营业和中间银行的外汇调控管理产生了负面影响。

  一、非美元货币交易价格与牌价不同,容易引起客户的误解和不满。从客户角度看,既然银行宣布了天天的外汇牌价,就应该遵照实行,否则没有需要宣布。

  二、降低了银行柜台营业的办理服从。因为各银行大多执行资金集中管理,进入国际外汇市场交易的权限全在总行。如许从分理处或支行向分行询价到分行向总行询价,总行进入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再进行套算后向分行报价,再由分行将报价传递给支行或分理处,这一过程大大延伸了单笔营业的办理速度,增长了客户的等候时间。

  三、结售汇营业的实行汇率与牌价不同等,以及优惠起点金额的调低,增长了外汇管理部门对银行是否实行央行汇价浮动幅度的监管难度。

  改动方向

  银行外汇牌价实行中出现的题目,从外观上看是现行管理体系体例天真性不足、国内外汇交易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有限所导致,从深条理看则是因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已难以知足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必要。按照规定,人民币汇率制度安排应当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管理浮动型”,而实际中却成为“钉住美元型”。因为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相对固定,造成中国国内货币政策取向难以保持真正的自力性,并为调控现阶段经济局部过热与失衡带来了困难。从长期看,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必将向着以市场为主导的方向变化;关键是要在不引起市场过度波动的前提下为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做好充分预备,其中银行外汇牌价形成体例改革是其中的紧张环节,详细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大力发展外汇交易市场,充分实现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为进一步使外汇市场价格发现功能迈向“以市场供求为基础 ,必要从以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推动国内外汇交易市场的顺利发展渐渐扩大结售汇周转头寸浮动比例,并向交易主体的意愿结售汇过渡;在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的基础上增长英镑,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和瑞士法郎等外汇牌价上的币种,以吸引目前在国际外汇交易市场进行的外汇交易转移至国内外汇交易市场将外汇交易市场的时间延伸至银行结售汇营业办理的截止时间;雄厚外汇交易品种,增长外币兑外币的货币对交易,渐渐发展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引入做市商制度。

  二、牌价管理应进一步放权,合理指导,贴近市场必要。渐渐扩大银行在中心价基础上自立定价的权限,以充分调动银行进行资金管理的积极性,许可银行对外宣布的牌价执行时间段式的滚动报价,给客户结售汇提供更好的参考外汇牌价的管理要渐渐更多地让位于市场,监管的重点应当放在营业制度的制订及秩序的维护上。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