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13年始所创立的美国联邦贮备系统是一种带有制约和平衡特点的制度,即在地区之间、私人部门和当局部门之间以及银行家、工商业者和公众之间执行分权。联邦贮备系统包括以下实体:联邦贮备银行、联邦贮备系统理事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咨询委员会以及大约4000家会员商业银行。
联邦贮备银行
12个联邦贮备区各设立一家联邦贮备银行,并可在本贮备区内的其他城市设立若干分行。每家联邦贮备银行有9名董事,其中6名由该贮备区内的成员银行推举,另外3名董事由联邦贮备理事会任命。由9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任命该行行长(需经理事会赞成)。资产额最大的三家联邦贮备银行(纽约、芝加哥和旧金山)占联邦贮备总资产的一半以上。联邦贮备银行负责检查会员银行、审批某些银行合并的申请、进行支票清算、收回流通中的旧通货和发行新通货。此外,它们还参与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并建立联邦贮备体系与地方之间的联络。
联邦贮备系统理事会
它是联邦贮备系统的最高机构,由美国总统提名并征得参议院的赞成后任命的7位理事组成。联邦贮备系统理事会负责制订货币政策,它控制贴现率,可在规定范围内改变银行的法定预备比率,并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一路控制了公开市场买卖营业。联邦贮备系统理事会的主席是总统和国会的重要经济顾问之一,理事们偶然可充任美国代表与外国的中间银行和当局会商。联邦贮备系统理事会还有大量的银行管理职能,如批准银行合并、监督对禁止贷款歧视和不真实报表的法律的实施、监督美国境内的外国银行运动。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它是联邦贮备系统内部政策制订的中间,由7名联邦贮备理事会理事和5名联邦贮备银行行长组成,联邦贮备理事会主席也是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主席。其最重要的职能是决定公开市场营业,即联邦贮备体系的证券买卖。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自己并不经手证券买卖,它是向纽约联邦贮备银行发出指示,告知后者代理操作。虽然法定预备金比率和贴现率并非由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直接决定,但同这些政策工具有关的决策现实上照旧在这里做出的。
联邦咨询委员会
它由每个联邦贮备区的一位商业银行家(通常是一家大商业银行的总经理)所组成,该委员会充当联邦贮备理事会的咨询顾问,对联储的货币政策制订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会员商业银行
所有国民银行(在货币监理处注册的商业银行)都必须是联邦贮备系统的会员,而在州注册的商业银行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加入联邦贮备系统。目前大约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商业银行是联邦贮备系统的成员。在1980年曩昔,只有会员银行才必须在联邦贮备银行存款,而因为在联邦贮备银行的预备金存款不计息,相称多的银行选择离开了联邦贮备系统。在1987年以后,所有银行都必须以在联邦贮备银行的存款情势持有预备金,并且所有银行还都可以平等地享有联邦贮备系统提供的诸种便利,如贴现贷款和联邦贮备银行支票清算等。如许便停止了联邦贮备系统会员银行数字的降落,也缩小了会员银行和非会员银行之间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