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现货投资在证监会“回头看”整理运动之后,这类骗局已经少了许多,但即使如许,仍然没有完全杜绝这类骗局。在国家整理国内现货市场的背景下,许多国内平台的会员单位转向了炒外汇或期货,重要是外盘(即国外平台)的投资。本律师帮助好多被骗的当事人成功维权,成功要回上万万的损失,有的是通过诉讼,有的是通过会商的体例,现将成功经验分享一下,盼望对投资者有效。
一、维权必要的基本证据
维权之所以能成功,是由于其基础工作做的相称踏实,相干证据材料特别很是充分,并捉住了相干交易所或平台、会员单位或代理商违法违规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与他们进行会商的砝码。假如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那么就增长了维权的难度,交易所或平台、会员单位或代理商根本不会和你会商,更不会给你任何赔偿或补偿。
另外,外盘都在国外,在国内只是设立一个办事处,我们在找其维权时,假如证据不充分,那么根本没法维权,由于其根本就不会理我们,因此,我们必须要有基本的证据。
一样平常情况下,我们投资者或受骗者应当预备以下证据:
1、相干聊天记录
分析师或代理商或喊单人员的聊天记录是最基础的证据,这也是特别很是关键的证据,由于这类证据能够充分反映我们受骗者受骗的整个过程,相干分析师或代理商在聊天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的地方,能够在聊天记录中得到充分反映。这类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至关紧张。通常而言,相干的外盘都不许可会员单位或代理商进行喊单,但事实上许多会员单位或代理商都存在喊单的情况,这是违规的。有的还存在代客理财的情况,更是违规的。
实践中碰到的题目是,这类证据许多当事人只有部分或悉数删除了,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无法形成有用的证据链。当然没有了这关键证据,不代表不能维权,仍然可以维权,只是维权成本会高一些,只能通过诉讼体例解决,别无他法。
2、相干交易记录
投资者或受骗者在交易所软件上的整个交易过程,都能在交易记录中得到反映,这份证据能够证实在交易所或平台交易的过程或资金损失过程,只要能够登上相干的交易软件,此交易记录基本都能够下载下来。但实践中,很多受骗者无法取得相干交易记录,重要是由于无法登录交易软件,有的交易记录已经被平台删除,也是部分缘故原由。
交易记录是关键证据,在诉讼时特别很是关键,由于这是证实外盘平台非法期货交易的证据,只有这份证据能够反映平台的交易模式是期货模式。假如交易记录当事人没法提供,那么只能起诉以后,申请法院去外盘平台调取,外盘平台对投资者的交易记录有保管任务。
3、相干出入金记录
此类证据是投资者或受骗者本身银行账户的出入金情况,能够反映受骗者投入的资金情况,以及出金情况,两者之差基本就是投资者的悉数资金损失。这类证据受骗者基本都能保存,只必要去银行打印一下银行流水即可。
以上证据是投资者或受骗者应当具备的基础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在维权的过程中,假如这些基础证据都没有或不全,那么维权的难度会增长。假如相干交易记录没有了,还可以通过其他体例取得。但假如相干聊天记录没有了,那么再想取得只能由受骗者本身想办法。
二、外汇投资或外盘骗局的特点:
1、外盘都设在国外或香港,维权难度加大
炒外汇和期货的外盘一样平常都是设立在国外或者是在香港地区,都宣称受国外某监管机构监管。但事实是否如此,投资者在投资之前都没有进行过核实,在受骗之后维权时,才知道去核实其真伪已经晚了。如网上报道的香港恒丰环球集团案件,作为一个自称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投资者首先应该确认该公司是否受到香港证监会(SFA)或金融管理局(HKMA)的监管。
外盘都设立在国外或香港,这就导致维权比较费劲。涉及到国际诉讼的题目,适用的法律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能不能赢就很难说了。
2、所使用的交易软件为盗版,行情并未与国际市场接轨
例如上面的案件,投资者从香港恒丰环球集团提供的SWIS平台官网上下载的、被国际市场广泛使用的MetaTrader4(MT4)交易软件为盗版,有投资者发现MT4软件在安装时为联网安装,并且连接到河北唐山市的一个IP地址,安装后运行该交易软件,发现其连接香港Simcentric网络公司服务器,而非交易中间服务器,这意味着投资者每日看到的行情与交易并未与真正的市场连接。投资者的钱根本没有拿去做投资,只是放在他们手上原封不动,天天假造数据,假装有盈有亏,月尾从投资者的本金当中拿出一部分当作红利来分成。
3、资金未进入外汇市场,交易数据涉嫌造假
如媒体广为报道的:史上最大“外汇”骗局?90后美女疑骗300亿跑路,即IGOFX外汇骗局。据IGOFX外汇交易平台官网介绍,IGOFX总部设于新西兰,是一个“一站式的外汇交易平台”,受到瓦努阿图共和国金融服务委员会监管。瓦努阿图是南太平洋西部的一个岛国,陆地面积1.2万平方公里,其监管的最大特点是离岸监管、申请简单、监管宽松,只要给钱基本就会发牌照。除了公司名字,瓦努阿图监管局也查不到IGOFX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任何信息。也就是说,即使资金链崩溃,IGOFX也可能全身而退。
最大的疑点在于“交易数据涉嫌造假”。多名投资者透露表现,投资的钱根本没有参与到真正的外汇大盘交易。投资者所谓的“红利”其实是来自赓续加入的“下线”或代理的资金,也就是拿新开户投资者的钱,付给最初开户的人作为“红利”。外盘对本身的数据,都宣称是与国际接轨,资金都进入了国际市场,但事实情况是,他们的数据都是假的,而且有人为控制的怀疑,所以所有投资者进入之后,基本都是亏损,就没有赢利红利的。
4、外盘的这种做法属于非法期货交易,应当是无效的
广义上讲,所谓非法,一是从事运动的机构、场所未经批准,身份非法;二是即使机构身份是正当的,但从事的期货相干营业是未经批准的,是营业非法;三是从事的营业名义上不叫期货,但实质上具备期货属性即变相期货,也是非法;四是未经批准从事相干的其他营业,如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营业等。
证监会的相干工作人员在《袭击非法证券经营运动宣传系列——非法经营期货营业简介》中也对非法期货交易进行了认定,非法经营期货营业,是指有关公司或小我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擅自从事期货营业,或者组织变相期货交易的运动。重要情势有:
一是部分机构以黄金投资为名,行使交易软件,自设交易平台,采取放大倍数的杠杆交易,强行平仓等机制,吸引投资者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
二是部分机构以境外期货代理的名义,用低手续费、低保证金等手段招揽客户从事境外期货交易运动。
三是期货居间人违背规定擅自设立非法经营网点。
四是假冒期货公司名称,设置“网上期货公司”,非法开展投资咨询或代理营业。
根据以上认定,国内外盘的这种做法,即部分机构以境外期货代理的名义,用低手续费、低保证金等手段招揽客户从事境外期货交易运动。这显明属于非法期货,即交易应当认定为无效。
5、外盘的这种做法涉嫌洗钱犯罪,是违法的
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外汇交易平台都是骗子,但是不可否认,由于国内外汇保证金交易仍处于灰色状况,所以大多都是通过地下推广进行,为了拉客户,许多平台在国内广招代理,并给予巨额的佣金回报。这就使得许多外汇交易陷入金融传销式的庞氏骗局,或者平台跟客户之间的对赌。
国内外盘将国内的资金转移到境外,未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因此也是违法的,情节紧张的,涉嫌构成洗钱罪,必要追究其相干的刑事责任。在国家看重金融稳固的大环境下,此种违法举动已经紧张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固,因此,应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干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外盘在我国境内的近况分析
目前,没有一家国内中介机构获批可以在境内开展外盘期货代理营业。国内大部分从事外盘期货交易的网上平台都属于非法通道,投资者肯定要高度小心,细致提防风险。
确有境外保值营业的大中型企业,经相干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在境外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营业;小我投资者则可以通过QDII和拥有QDII牌照的信任公司参与境外期货交易。这是进行外盘交易的合规通道。
外盘期货,也称境外期货,是指交易所建立在中国大陆以外的期货交易,重要以美国、英国等国外成熟市场的期货合约作为交易标的,涵盖了原油、外汇、贵金属、股票指数等多个品种。从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也是起源于境外期货市场。
“国内投资者最早做外盘期货交易的,重要是大型国有企业,并通过境外代理商参与。之后,小我投资者也有通过境内期货经营机构来参与外盘交易的。但因为期货外盘交易乱象频发,之后境内投资者参与外盘期货交易的政策明显收紧。”中国期货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于学会律师透露表现,到了1994年底,我国境内的所有境外期货交易都已悉数制止。
据了解,在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市场的交易重要有四种情况:
一是部分大型国有企业为了规避国际市场的汇率波动和商品价格的风险,通过在境外的代理商参与国际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二是在1992年到1994年之间,一些地方当局批准期货掮客公司从事境外的期货交易,全国数量约有200家;
三是一些境内从事期货交易的咨询公司和“地下”期货掮客公司进行非法境外期货交易;
四是一些境外造孽期货掮客商以开展境外期货营业为幌子,对境内投资者进行诈骗。
针对境外期货交易引起的大量经济违法案件、外汇资金大量流失等诸多乱象,1994年,当时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下发关照,明确规定制止所有期货掮客机构的境外期货营业,确有境外保值营业的全国性进出口公司,要经过审核批准才能开展营业。昔时,公安部、外汇管理局等多个部委也联合下文处理非法境外期货,我国期货市场制止了外盘营业。自此之后,目前没有一家国内中介机构获批可以在境内开展外盘期货代理营业。
之所以会对境外期货交易严酷限定,重要缘故原由有如下几点:
一是曩昔我国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时,因为缺乏人才和经验,出现过谋利交易,造成了国家外汇的庞大损失;
二是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企业或小我进行境外期货市场投资有悖现有外汇管理规定;
三是目前我国期货法还在立法当中,与期货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待完美,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的利益珍爱机制方面也有所欠缺。
尽管目前没有国内中介机构获批在境内开展外盘期货代理营业,但形形色色的网上交易平台纷纷打出旗号,声称可以从事外盘期货代理营业,引诱小我投资者。
尽管当前监管政策对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进行了严酷限定,但也仍有正当参与的渠道。这首先要将境内投资者分为两类,即机构投资者和小我投资者。就前者而言,确有境外保值营业的大中型企业,经中国证监会等部委重新审核批准,可在境外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营业,但必须在证监会指定的境外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和境交际易商须经证监会认可。就小我投资者而言,只能通过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QDII)来参与境外期货交易,它重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证监会管的QDII,一类是银监会管的QDII。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QDII基金的投资范围较广,重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另类投资基金等。其中,另类投资就包括了能源(石油、自然气)、大宗商品、贵金属等。
此外,银监会与国家外管局也发布了《信任公司受托境外理财营业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境内小我可以通过拿到银监会QDII牌照的信任公司进行境外投资。从信任公司设立境外理财单一或荟萃信任的投资范围来看,它包括了外国银行存款、外国当局债和公司债、银行票据,以及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品种或者工具。
总体来看,小我投资者假如要正当参与境外期货市场交易,可以通过国内有境外投资额度的金融机构,不管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者是信任公司,如许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可靠,也不存在非法代理的风险。
四、律师教你如何维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知,外盘在国内是完全禁止的。若投资者投资了外盘,遭遇资金损失如何维权呢?据笔者实践中的维权经验,重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现场会商维权
许多投资者在被骗之后,有的会联合起来到会员单位或外盘驻国内办事处所在地进行现场维权,去围攻办事处,给其施加压力,让其返还相干的损失,这种体例会起肯定的作用,有的投资者拿回了部分损失,有的是损失的三成,有的是损失的五成,最好的是悉数拿回,超额拿回的基本都是通过相干实力或背景拿回的,有的通过媒体,有的通过找关系,但是没有悉数拿回的占了大多数。拿回损失的投资者在悉数被骗的投资者中,又占了少数。因此,通过这种体例拿回款项,也仅仅是浩繁受骗者中的一小部分。对于那些证据不全的,会员单位根本不会和投资受骗者进行会商,因此现场维权,结果难以实现。
但如今的题目是,有的投资者想去现场维权,根本找不到会员单位或办事处的所在地,找不到他们的办公地址,也就无法现场维权。最后也只能报警了。
2、报警
案件发生后,许多人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报警,但如何报警,怎么报警,去哪里报警,许多人不清楚。但说真话,即使是清楚如何报警,或者说公安机关立案之后,许多人的案件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缘故原由是什么?许多人认为是警察的不作为。但警察不作为也是有缘故原由的,自己当地的通俗刑事案件就已经许多了,警力已经不足,对这类案件,侦查难度大,又是跨国、跨地区的,加上相干证据很难取得,导致警察没法办案或者办案动力不足。这就导致立案之后,基本都被搁置,案件毫无进展。
报警时一样平常会得到以下几种处理效果:
第一,警方认定此类案件属于正常的投资亏损,不做立案处理;
第二,警方认定他们的资金已经流通至国外,无法受理,只能建议他们打国际官司;
第三,因为之前的合同平台是以公司名义与他们签订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
第四,平台一旦跑路、公司搬空,案件几乎无法推进,只能选择民事诉讼,这种情况面临的窘境就是,即便法院受理,也找不到被告发放法院传票。
3、起诉
向法院起诉是行之有用的方法,也是唯一可能全额拿回损失的方法。但前提是能够知道会员单位或外盘驻国内办事处的地址才可以。否则假如不知道地址,不知道联系体例,那么起诉也意义不大。
如今一些会员单位为了躲避责任,办公地址经常转变,因此无法找到其办公地址,外盘驻国内的办事处更是难以找到,有的根本没有办事处,有的所谓的办事处是和国内的某公司合作,找起来都比较困难。因此,这就要求投资者在投资时,肯定要保存好本身的证据,或者现场考察之后再确定是否投资。
盼望各位投资者能多加强这些方面的意识,阔别这类投资骗局,珍爱本身的财产安全。
——感谢知友- 看清本身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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