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立证券账户
投资证券市场首先要进行开户,建立自己的账户。而开户又分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两种,只有两种账户均开齐了才能进行证券的买卖。 首先开立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又叫股东账户,股东卡,它相当于一个股票存折,一旦开立,就可以在证券交易所里拥有一个证券账户,通过交易所对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进行准确高效的记载、清算和交割。投资者买卖证券,都会在证券账户中如实地反映出来。如果投资者要同时买卖在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就需分别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开设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必须到各地证券登记公司或被授权开户代理处办理。例如北京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是北京地区投资者办理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开户业务的唯一一家法定机构,同时北京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还在赛格证券北证,国信证券北证等开设代理处办理证券账户的开户业务。
证券账户有不同种类,目前,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证券账户主要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法人证券账户;A股证券账户;B股证券账户以及基金账户等。
上海A股证券账户可以买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深圳A股证券账户可以买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账户可以买卖基金和债券,但不能买卖股票;B股证券账户只能买卖上市交易的B股股票;境内自然人可以开立个人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但已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不能再开立基金账户,已开立基金账户的不能再开立A股证券账户;境内法人投资者可以开立法人A股证券账户,境外自然人和法人可以开立B股证券账户,A股证券账户不对境外投资者开放,B股证券账户也不对境内投资者开放。
境内个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每一个身份证只能开立一个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身份证号码与证券账户号码(股东卡号)一一对应,不得重复开户。
境内法人开立法人A股证券账户时,需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征等。法人A股账户也不能进行重复开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在中国内地的独资企业不可开立A股证券账户。
开户步骤如下:
(1)在当地证券登记公司或其代理处购买开户申请表并按表要求填写;
(2)将填写好的开户申请、有效证件及开户费交与工作人员;
(3)经确认无误后,即可领取A股证券账户。
股票开户流程
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证券账户,一般须到具有代理B种股票交易资格的证券商处办理,开设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证券账户,须到深圳市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B股投资者为个人开户者,须提供外籍身份证、定居证、护照或同类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投资者为机构投资者,须提供合资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证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开户时填写开户申请并缴纳开户费。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账户一旦开立,即可使用,且全国通用,深交所的老式证券账户卡,除在深圳本地开立的之外,其他均需在当地证券登记公司更换为新卡后方可使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开设A股证券账户:
(1)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
(2)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3)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4)与发行人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
(5)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没有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的人员;
(7)由于违反证券法规,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其证券交易,期限未满者;
(8)其他法规规定不得拥有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现役军人等。
另外,证券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现役军人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证券账户卡同股民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活动的重要依据,其合法的证券交易及其持有的证券均受法律保护,因此投资者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勿将证券账户卡号(股东代码)泄露给他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开立资金账户
开立了证券账户后,投资者就具有了进行证券投资的资格,但是投资者不能直接与交易所联系进行交易,因此只有交易所的会员才能在交易所里进行交易,因此投资者还必须选择一家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可以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证券营业部作为自己证券交易的经纪商,并在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由证券营业部代理个人到交易所内进行交易,并办理清算、交割、过户等手续。 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便找一家证券营业部开立自己的资金账户,委托证券营业部进行证券投资,但是面对全国数百家券商,数千家证券营业部,为了自己投资的资金和证券更安全、方便,以及自己受到的服务更周到,完善,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之前,还是应该对证券营业部进行一下选择,投资者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证券营业部的信誉与资金实力如何;
(2)硬件设施是否先进、完备,沪深两市的交易是否均已开通。如果是散户,还要考虑户厅大小、人数多少、磁卡委托终端和分析系统终端多少,是否有人工委托,交割方式等。大中户还应考察自助委托是否方便、快捷,电脑系统的快慢,分析软件是否齐全,跑道是否畅通等等。
(3)管理是否规范,服务水平如何,是否有完善周到的信息和咨询服务;保安情况如何,交易安全,保密情况,资金存取是否便捷安全。
(4)开户保证金起点有什么规定,对散房,电话户,中户,大户的保证金要求各是多少。
(5)营业部的收费标准如何,除了国家规定的交易手续费之外,是否还有其他费用,比如,委托费,撤单费,通讯费,查讯费,场地费,开户费,销户费等等,费用高低如何。
(6)地理位置是否便利,大中户还需考虑是否有足够的车位等等。 在进行综合比较之后,投资者可以选定一家证券营业部,在这家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开立资金账户的步骤:
个人投资者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股东卡)与证券营业部签定有价证券代理交易协议书对相关事宜进行确认,投资者认真阅读协议书,了解自己权利和义务之后,填写相关内容,如姓名、股东卡号、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签名后交与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投资者与营业部各留一份。工作人员为投资者建立资金账号,同时投资者应存入交易保证金,有的证券营业部还制作了资金账户卡(一般为磁卡),投资者还会同时领到该卡。如果投资者本人不能亲自到证券营业部办理开户手续,代理人需持本人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证券营业部办理。 如果是法人投资者开户,应由法人授权的合法交易人员及资金调拨人员,持相关文件,包括法人执照复印件,交易及资金调拨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及证券账户卡,到证券营业部办理开户手续。
如果投资者同时还开设电话委托服务,还应与营业部签定"电话委托协议书",并领取电话委托操作指南。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自1998年4月1日起实施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因此开立完资金账户后,还应办理指定交易否则不能进行上交所证券的买卖,投资者可以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办理,有关指定交易的情况,在后面的章节中会有详细的介绍。由于指定交易必须由投资者本人办理,不能代办,因此在开立资金账户时,最好由投资者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办完以上手续之后,投资者即可开始进行证券交易了,应该注意的是,投资者是在用自己存入资金账户的保证金进行交易,买入证券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保证金的数额,否则将作为透支处理,证券营业部一般会在电脑系统上有所提示,保证投资者不会出现透支的情况,一旦出现透支,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进行解决,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时,可以在一家证券营业部开立,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多家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由此出现的问题我们会在后面有关托管与转托管的章节中进行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