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政策的种类很多,其中对经济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以下几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价格政策与外贸政策。下面分别介绍这四种政策。
(1)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它是政府财政行为的准则。政府财政行为主要是指政府财政收支行为,因此,财政政策就是政府管理财政收支的准则。
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首先,财政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国民经济财力的管理。对宏观经济的管理从根本上说,无非是从宏观上对构成经济活动要素的资金、物资、劳动力等进行的管理,其中,对资金的管理就是对国民经济财力的管理,它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制约着对物资和劳动力的管理,而这一财力管理主要是由财政与信贷来实现的。
其次,财政政策体现了对国民经济的分配管理。财政是国家从宏观上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最直接、最主要的手段。一方面,通过对一定的生产条件或生产要素的分配,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形成合理的生产结构,使经济得以发展;另一方面,对一部分生产成果进行分配,实现生产与消费的协调发展,平衡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使经济得以稳定。
具体地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①财政政策目标。财政政策目标一般指通过财政政策的运用与实施所要达到的目的,它是财政政策的核心内容。本世纪40年代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充分就业曾一直是许多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但是对这一目标的追求导致了后来的通货膨胀、经济波动等。所以,现在大多数国家都实施多目标经济政策,一般包括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收入公平与资源优化配置等六大目标。作为经济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财政政策目标与经济政策目标应是一致的,那么这六大目标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财政政策目标的主要内容。
第一,充分就业。所谓充分就业并不是指每个人都有工作,而是指每一个有工作能力并且愿意工作的劳动者都有工作。从更广泛的范围讲,充分就业又指现实的、可供利用的各种资源都得到了充分利用,不存在闲置无用的资源。
第二,资源优化配置。它指的是通过对整个社会的财力、物力、人力等经济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从财政角度讲,资源优化配置主要是指财力资源流向和流量的优化,即通过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实施资金分配,调节各种经济资源的投向,使之在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合理配置,以形成合理的经济结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第三,物价稳定。它指的是物价总水平的稳定。物价稳定并不排斥个别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也并非是物价总水平的固定不变。只要在一定时期内,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在社会可接受范围内,即可视为物价稳定。
第四,经济增长。它指的是国民生产总值与国民收入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避免经济停滞或下降。
第五,国际收支平衡。这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与它国之间进行的各种经济交易的收支平衡,具体体现为一个适当的国际储备水平与一个相对稳定的外汇汇率,它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第六,收入公平。对于"公平"究竟应如何理解,至今尚无一个一致的、确定的认识。对"公平"的认识不仅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间存在着不一致的理解,而且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阶层成员间也存在着不一致的理解,甚至同一国家和地区、同一阶层的成员在不同时期对"公平"也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公平"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在现阶段,就大多数人来说,对"公平"所能达成的共识仅仅在于:收入与义务应成正比例变动,收入多者承担较多社会义务,收入少者承担较少的社会义务。
②财政政策手段。
财政政策手段是指为了实现既定的财政政策目标而选择的具体工具或方式方法。财政政策手段的选取以有明确可行的财政政策目标为前提,而且必须以政策目标为转移,即它必须是既定政策目标所需要的,否则它就失去了意义。一般说来,财政政策手段主要包括预算、税收、公债、财政支出等。
第一,预算。
国家预算是财政政策手段中的基本手段,它全面反映国家财政收支的规模和平衡状况,综合体现各种财政手段的运用结果,制约着其他资金的活动。国家预算对经济的调控主要是通过调整国家预算收支之间的关系实现的。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收入大于预算支出的结余预算政策进行调节,预算结余可在一定程度上削减社会需求总量;反之,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实行国家预算支出大于预算收入的赤字预算政策来扩大社会总需求,刺激生产和消费。
另外,通过调节国家预算支出结构还可调节社会供给结构与产业结构,例如,调整预算支出方向和不同支出方向的数量,促使形成符合国家要求的供给结构与产业结构;或者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形成相应需求结构以影响供给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等。
第二,税收。
税收是主要的财政政策手段,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特征,因而具有广泛强烈的调节作用。通过调节税收总量和税收结构可以调节社会总供求,影响社会总供求的平衡关系;可以支持或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调节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可以调节各种收入,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
第三,公债。
公债是一种特殊的财政政策手段,具有有偿性是其根本特征。政府通过对公债发行数量与期限、公债利率等的调整,可以将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积累基金,可以从宏观上掌握积累基金流向,调节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可以调节资金供求和货币流通量,从而影响金融市场。
第四,财政支出。
财政支出又可分为两个方面,即财政投资与财政补贴。财政投资的主要方向是各种新兴工业部门、基础工业部门与基础设施等,以促进产业结构的更新换代或消除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财政补贴主要包括价格补贴、投资补贴、利息补贴与生活补贴等,它具有与税收调节方向相反的调节作用,即增加补贴可以刺激生产与需求,而减少补贴则可以起到抑制生产与需求的作用。
③财政政策的种类。财政政策种类繁多,为了全面认识财政政策,更好地研究、分析财政政策,应该对财政政策的分类有所了解。
对财政政策进行分类,主要有两种划分方法。
第一种是根据财政政策对社会经济总量的影响,将财政政策划分为三种类型: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
所谓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减少财政收入或扩大财政支出刺激社会总需求增长的政策。由于减少财政收入、扩大财政支出的结果往往表现为财政赤字,因此,扩张性财政政策亦称赤字财政政策。在30年代经济危机以前,经济学家都强调预算平衡的重要性,把年度预算的平衡视为财政是否健全的标志。30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许多国家通过大量增加财政支出以恢复经济,使得财政赤字逐渐取得合法地位,赤字财政政策亦成为一些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
所谓紧缩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增加财政收入或减少财政支出以抑制社会总需求增长的政策。由于增加财政收入、减少财政支出的结果往往表现为财政结余,因此紧缩性财政政策也称盈余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是作为反通货膨胀的对策出现的。由于一些国家实行赤字财政政策,造成巨额财政赤字,推动了通货膨胀。为了避免通货膨胀对国民经济的破坏性影响,一些国家开始实行紧缩性财政政策,力图通过缩小财政赤字来缓和通货膨胀及其对国民经济的冲击。
中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保持财政收支平衡以实现社会总供求平衡的财政政策。这里所讲的财政收支平衡,不应局限于年度预算的平衡,而是从整个经济周期来考察财政收支的平衡。在经济周期下降的阶段上,政府扩大财政支出和减少税收,以增加消费和促进投资。这样从财政收支的对比关系上看,一定是支大于收,从年度预算来看必然会出现赤字。当经济已经复苏,在投资增加和失业减少的情况下,政府就可以适当减少财政支出或增加税收,从一个年度预算看会出现盈余。
这样就可以用后一阶段的盈余抵补前一阶段的财政赤字,即以繁荣年份的财政盈余补偿萧条年份的财政赤字。于是从整个经济周期来看,财政收支是平衡的,但从各个年份来看,却不一定平衡。
第二种划分方式是根据财政政策对经济调节方式的不同,将其划分为自动稳定政策与相机抉择政策。
所谓自动稳定财政政策是指政府不须改变其政策,而是利用财政工具与经济运行的内在联系来影响经济运行的政策。这种内在联系是指财政政策工具在经济周期中能够自动调节社会总需求的变化所带来的经济波动,因此,这种财政政策工具被称作"内在稳定器"。所得税与各种社会保障支出是最典型的内在稳定器。在经济繁荣时期,个人收入与公司利润都增加,符合所得税纳税规定的个人或公司企业也随之增加,就会使所得税总额自动增加;同时,由于经济繁荣时期失业人数减少,各种社会保障支出也随之减少,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总需求的增加与经济的过分扩张。反之,经济衰退时期,个人收入与公司利润都减少,失业人数增加,那么所得税总额会降低,各种社会保障支出需要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有效需求,防止经济进一步衰退。
对于短期的、较小的经济波动,内在稳定器可以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对于长期的、较大的经济波动它就有些力不从心了。正是由于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的这一局限性,使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采取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所谓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是指政府依据客观经济形势的不同,通过调整财政收支规模与结构来影响经济运行。这一政策的主要目标不是平衡政府预算,而是通过积极地运用财政政策去平衡经济。实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要求政府根据客观经济形势的不同状况,机动灵活地采取一定的财政政策和措施。当整个社会需求不足,以致失业率提高时,政府就应增加支出,减少收入;当社会上需求过多,致使通货膨胀猛烈发展,政府就应减少支出增加收入;当社会上借贷资本过剩,就应出售政府债券;当社会上资金不足,就应回收政府债券。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要求政府不必拘泥于预算收支之间的对比关系,而应当保持整个经济的平衡。实际上,相机抉择的原则是经济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它不仅适合于财政政策,对其他宏观经济政策也同样适用。
(2)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也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服务的。它是指中央银行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利率、汇率、信贷、货币发行、外汇管理等工具,调节有关变量,最终影响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种政策手段。与财政政策一样,货币政策也体现了政府对国民经济财力的管理,但是这部分财力主要是指由银行信贷所代表的财力。另外货币政策并不像财政政策那样体现国家对一部分社会产品的分配管理。因此,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①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目标也称作政策的最终目标,是指货币政策调节最终要达到的目的。货币政策目标的形成历经了很长的时间,由最初的稳定物价发展到今天为世界各国所普遍认同的四大目标:稳定物价、充分就业、适度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平衡。如前所述,这四大目标也是财政政策目标的主要内容。前面已对其作过解释,这里就不再重复。
②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货币政策对经济运行的调控是一种间接调控,它不能直接作用于实际经济活动,而必须经由一定的中间目标才能实现其最终目标。因此,必须选取一定的中间目标作为货币政策的直接调节目的,同时还可将这些中间变量作为反映货币政策操作效果的指示器。中间目标在整个货币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传导环节。
选取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即一个合适的中间目标必须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国民收入稳定密切联系,又能为中央银行所控制,且能很快地起到宣示货币政策意向的作用。目前,各国提出的较有影响的中间目标有利率、货币供给量、贷款总额、货币基数、股票价格等,但是,能够被普遍认可的只有利率、货币供给量、贷款总额等三项。这三项指标能较好地体现上述原则,且与经济体制与金融体制有较好的适应性,因而被广泛运用于货币政策的操作中。关于利率的有关知识将在下一节中介绍,这里扼要谈谈货币供应量与贷款总额。
第一,货币供应量。货币政策最根本的目标可以归结为为一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货币环境。在现代信用本位条件下,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以及二者的平衡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因此,要使货币的供应不成为重大经济波动的根源并不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必须根据社会总供求状况制订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维持适度的货币供应,不能因为货币过多或不足而造成经济的过度繁荣或长期衰退。
所谓适度的货币供应既有量的要求又有质的要求,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社会总需求不足情况下。此时整个社会经济处于衰退或萧条状况,资源大量闲置,企业开工不足,社会经济发展停滞。这时,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应该是扩张性的,即要增加货币供应量以刺激总需求增加,从而促进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促使社会总供求趋于平衡。
二是在社会总需求过多情况下。此时宏观经济处于过热状态,生产迅速发展,投资剧增,市场供给不足,过多的货币追逐过少的商品,物价上涨。这时央行的货币政策应是紧缩性的,即缩减货币供应量,抑制社会总需求,促使经济适度而稳定增长,促使社会总供求平衡。
三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构成不相适应的情况下。此时宏观经济处于这样的状况:一些部门需求不足,商品相对过剩,生产停滞不前;另一些部门则需求过度,商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生产发展很快。其结果将是整体经济比例失调,畸形发展。此时货币政策应有紧有松,松紧结合,通过调整货币供给的构成和流向,改变社会总需求构成与总供给构成不相适应的状况,促使总供求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结构上都平衡,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第二,贷款总规模与信贷政策。贷款总规模及贷款总额,是一定时期内银行以信用方式向社会贷款的资金总量。它与经济发展速度有着客观的数量关系。适度的贷款总量既能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又有利于货币的稳定。因此,控制贷款总规模历来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
对贷款总规模的调控主要有两种做法:其一是规定贷款最高限额,直接控制贷款总规模。在计划体制下这一做法较为常用,即根据国家经济增长对货币的需求情况,由中央银行统一编制信贷计划,再下达给各专业银行。全国贷款总规模及专业银行贷款限额是指令性计划,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对贷款的限额控制,可以最迅速、最广泛地进行信贷紧缩和扩张,但管得过死,不够灵活。
其二是中央银行再贷款影响整个银行系统产生派生存款的能力,间接地实现总量控制目标。中央银行运用基础货币对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是其调控贷款总量的重要手段,它会影响到各金融机构运作中形成的贷款规模的大小。
与贷款总规模紧密相连的还有另外一个概念,即信贷总规模。信贷总规模的范围比贷款总规模略有扩大,它包括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社会直接融资等。对信贷总规模的控制主要通过国家制订的信贷政策来完成。
信贷政策是货币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一方面它体现了国家货币政策的根本意图,即通过对信贷总规模的调节与控制以寻求一个有利于经济稳定、迅速增长的货币环境;另一方面,信贷政策与一般的货币政策又有所不同,它可以实行结构性倾斜来实现改善结构的目的,而一般的货币政策其主要职能就是调节货币供应量,使货币供应的增长既满足经济增长的合理需要,又不致于经济增长过热而助长通货膨胀。因此,信贷政策的主要任务一是控制调节信贷总规模,使之符合货币政策目标的要求;二是通过对贷款期限、利率、规模在不同部门中按不同比例配置,调节信贷结构,以支持或限制某地区、某部门的发展。
一般而言,信贷政策支持优先发展的产业,主要有基础产业、先导产业与支柱产业等。通过对这些产业部门的政策性倾斜,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平衡,保障供给,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高国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仅谋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而且还要力争强化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后劲。
③货币政策工具。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并最终实现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中央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货币政策工具来实施货币政策。所谓货币政策工具就是指为达到直接调节目标所采取的工具和手段。通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性的数量型间接控制工具,包括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和法定准备金比率,它们通过银行系统管制整个经济的总信贷水平;另一类是选择性的质量型直接控制工具,包括改变法定保证金、消费信贷等,主要用以对特殊信贷领域和证券市场进行控制。这两种类型的划分并非绝对,它们都是通过改变货币供给、货币成本和信贷可获得性而影响总需求水平。
再贴现是指一般银行在缺少资金时,以其对顾客贴现而持有的票据请求中央银行给予再贴现,以取得资金。而再贴现率是中央银行对一般银行的再贴现收取的利率。当出现通货膨胀压力的时候,中央银行就提高再贴现率,这使商业银行因借贷成本提高而缩小准备金和放款规模,从而使价格得以稳定或者回落;反之,中央银行也可以降低再贴现率,而使商业银行以至工商企业增加借贷,增加总需求。
公开市场业务指中央银行在货币市场上的证券(特别是短期国库券)买卖活动。当整个市场价格水平上升,需要加以抑制的时候,中央银行就卖出证券,使得商业银行的准备金下降,贷款规模缩小,从而使投资以及物价总水平的上升得到控制或逆转。当经济呈现萧条迹象时,中央银行就买进证券,使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增加,信贷规模扩大,从而使投资需求和收入水平上升。由于中央银行通过这种办法控制银行准备金非常准确、有效,所以公开市场业务在西方国家中被当作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法定准备金比率是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或金库中的准备金占全部存款的法定比率。中央银行通过提高这个比率,使货币乘数变化,从而通过影响货币存量而对整个经济产生作用。 由于它直接影响到各商业银行利润,因而效果非常猛烈,一般情况下不常使用。
选择性信贷控制主要用于管理特殊目的的信贷,如证券市场放款和消费信贷。当证券市场投机因素激增,股价暴涨的时候,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高它规定的购买股票的保证金要求,来限制借款购买股票的比重,而又不影响其他部门的经济发展。中央银行对消费信贷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对购买耐用消费品的贷款规定最低保证金和还款期限实现的。
选择性信贷控制除上述两类工具外,中央银行还可运用自己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威望,通过对各金融机构实施"道义劝告"(或"窗口指导"),来影响它们的放款数量和投资方向,以达到控制信用的目的。同时,依照法令,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实施直接干预和控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种选择工具。
(3)价格政策 所谓价格政策是国家对价格形成和价格运动进行干预的行为准则和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价格政策目标的确立与价格政策手段的选择,其中,前者是价格政策的核心内容。
价格政策作为国家对价格形成和价格运动进行干预的一种行为,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普遍性。价格政策不仅是一种微观调节政策,还是一种宏观调节政策。微观调节主要表现为价格政策能够调节利益矛盾和结构,宏观调节则表现为保持物价总水平的稳定。
二是基础性。价格是市场经济中最基础的经济变量之一,它的变动必然会引起工资、利率等一系列因素的变动,因而价格政策必然也会影响到工资政策、货币政策等等,对其他经济政策的实施有牵制作用。
三是相对稳定性。价格政策的普遍性决定了价格政策涉及面广泛,价格变动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此,价格政策对价格的干预只能是缓慢平稳的。另外,价格政策的实施与其效果的产生对其他经济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必须在其他经济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下才能进行。价格政策的这些特点对其政策目标的确立与政策手段的选择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①价格政策目标。根据价格政策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价格政策目标包括以下四个:一是促进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二是确立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三是调整价格结构;四是稳定物价总水平。
第一,促进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价格政策也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确立价格政策目标理所应当地把促进经济目标的实现作为首要目标,即通过实现价格结构的合理化和物价总水平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经济有序、稳定地增长,扩大就业,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等来实现经济的基本目标。
第二,确立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确立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实质上就是要合理划分价格决策权限,科学设置价格管理机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格管理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价格决策权限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几乎所有商品的价格都由政府决定。实践证明,这种价格管理体制必然导致价格体系不合理和价格总水平的大幅度上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是一种分散的体制,即国家只管理极少数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商品的定价,大部分商品价格和劳务收费由供求双方根据市场供求状况来决定。确立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这样一种主要由市场来调节价格的机制。
第三,调整价格结构。所谓价格结构调整主要是指对商品比价关系和差价关系的调整。商品比价是不同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的价格的比例关系,它反映了生产不同商品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商品比价的形成除了受生产不同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影响外,还要受到供求关系、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样一个复杂的过程常会导致商品比价关系的不合理,使生产某些商品的部门、企业获得较多利润,而另一些商品的生产者得到的利润却很少,因而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与经济结构的合理化,这就需要国家运用价格政策进行干预。商品差价则是同种商品由于购销环节、购销地区、购销季节或质量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不合理的商品差价会导致利润在不同商品经营者之间的不合理分配,不利于商品流通和生产发展,因此,也需要国家运用价格政策进行干预。
第四,稳定物价总水平。物价总水平的稳定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调节功能、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基本条件。价格的频繁波动会使得生产要素的流动毫无规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运用,还容易引起经济波动。所以,稳定物价总水平是包括价格政策在内的各项经济政策的共同目标。
②价格政策手段。价格政策目标需借助于一系列手段来实现,所以,价格政策手段是构成价格政策的重要内容。价格政策手段实质上就是国家干预价格形成和价格运动的形式。
这些干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干预形式;另一类是间接干预形式。 第一,直接干预形式。所谓直接干预形式就是国家直接规定价格水平,主要包括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两种。在采用国家定价干预形式时,国家是价格决策的主体,直接掌握价格决策权并决定价格变动。一般说来,国家定价干预主要是为了实现一些社会政策目标,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小,其范围限于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产品如邮电、铁路、煤气、电力等,这些产品对国民经济运行影响极大,但投资规模大、风险高、收益低,非国家投资无法经营。因此,按照谁投资经营谁定价的原则,这类产品应由国家定价。
国家指导价与国家定价不同,它只是国家规定一些产品和劳务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或规定一些产品和劳务的最高、最低限价,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企业拥有最后定价权。
国家指导价干预主要是针对一些未来供求难以预测,供求变动易因价格变动而大起大落的产品和劳务。对其实行直接干预有利于通过价格在特定的范围内变动对这些产品和劳务的供求进行调节,以避免价格剧烈变动、供求剧烈变动造成生产资源在配置过程中的浪费。
第二,间接干预形式。间接干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泛采用的干预形式,它是国家借助补贴、税收和国家对市场买卖活动的介入等干预价格的手段,所以,间接干预总是与财政政策等其他经济政策相伴而行的。国家通过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价格补贴可补偿由于低价格给他们造成的损失,从而支持某种产品的生产;通过增加或减少税收可增加或减少各生产企业的边际成本,从而使他们在价格既定的情况下减少或增加生产;在掌握相当数量商品的情况下,通过以商品买卖者的身份进入市场,可以影响市场价格变动的方向及其程度。可以看出,在几种主要间接干预形式的实施过程中,财政都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4)对外经济贸易管理 在一个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国内经济目标,即要实现国内经济的均衡发展;另一类是国际经济目标,即要实现对外经济贸易的均衡发展。
这两个目标是整体国民经济全面均衡的两根支柱,两者总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离不开国内经济的支持,而要实现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也离不开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因此,加强对外经济贸易管理,使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与国内经济发展互相促进就成为政府制订宏观经济政策时必须考虑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多,限于篇幅问题,无法一一讲述。这里只摘要介绍其中比较重要,同时又对投资者影响较大的两部分内容,即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目标与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手段。
①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目标。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目标,是一国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而制定的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标的。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目标,一般由提高出口效益、提高外资和外汇利用效益、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内容构成。
第一,提高出口效益。出口是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进口的基础,而且也是开展整个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基础。而出口效益如何,从根本上制约着一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前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一个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这是因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可供出口的商品、劳务、技术等总是一个定量,如果出口效益较高就可使相同数量的出口获得较多的外汇收入,从而为以后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或者说,就可使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出口效益较低,为获得一定数量的外汇收入就必须加大出口数量,但它又受到出口能力的限制,这样,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就难以持续下去。因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必须追求较高的出口效益。
第二,提高外资和外汇利用效益。外资和外汇是构成一国经济发展的资金的重要来源,但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外资和外汇毕竟是有限的,这就需要合理利用外资和外汇,提高其利用效益。外资和外汇利用效益较高,就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较大作用,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反之则难以发挥外资与外汇应有的作用。因此,提高外资和外汇的利用效益,便构成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目标的重要内容。
第三,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国际收支平衡是国民经济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对该国的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一般说来,如果国际收支是平衡的,它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从而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如果国际收支是不平衡的,它将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从而影响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地增长。尽管可以说,一国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供给大于或小于社会总需求,可以通过国际收支差额来弥补,但长时期的国际收支差额终究是不能维持的,终究也是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因此,世界各国都把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对外经济贸易管理和整个宏观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目标是一个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依据。可以说,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目标进行的,都是为实现目标服务的。正因为如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目标就成为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首要内容。
②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手段。在世界各国的对外经济贸易管理中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这些手段既有经济手段,也有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一些:
第一,财政政策。运用财政政策来管理对外经济贸易主要通过财政支出的增减和税率的高低来间接影响和调节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因为财政支出和税率的变动会影响总需求变动,进而引起价格变动,使得进出口和国际收支发生变动。因此,当一国需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扭转国际收支逆差时,政府可削减财政开支或增加税收,抑制社会总需求,迫使物价降低,使出口商品成本下降,出口商品因而增强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出口增加;同时,受国内物价下跌影响,一部分需求弹性较大的进口品不能维持原有利润,因而减少或停止进口。反之,当一国需鼓励进口、抑制出口,消除国际收支顺差时,政府可通过运用相反的财政政策手段来达到目的。
在运用这一手段时必须考虑到它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因为财政支出减少和税收的增加容易引起工商业衰退与失业增加;财政支出增加与税收减少则易导致通货膨胀。
第二、货币政策。运用货币政策管理对外经济贸易主要是通过利率的变动间接影响贸易进出口、资金流入和国际收支。当一国需鼓励出口和资金流入,限制进口和资金流出时,政府可通过提高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率,促使商业银行利率上升,从而抑制社会总需求,其结果必然使得出口增加,进口减少;另一方面,利率上升必然会吸引国外资金流入国内,抑制国内资金流出。这两方面作用最终会使国际收支逆差消除。反之,当一国需消除国际收支顺差时,政府通过降低再贴现率就可达到目的。
第三,汇率政策。运用汇率政策管理对外贸易与经济主要是通过汇率的变动来影响贸易进出口和资金流出入。因为汇率的变动一方面必然引起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从而使进出口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必然引起资本特别是短期资本在国际间流动的变化。因此一国政府可以通过提高外汇汇率来消除国际收支逆差,也可通过降低汇率来消除国际收支顺差。
第四,外贸直接管制。外贸直接管制又可分为商品输出管制与商品输入管制。商品输出管制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一定制度、采取一定措施来鼓励或限制商品输出,如采取出口津贴或出口许可证等措施;商品输入管理则指政府通过制定一些制度或采取一些措施来限制商品输入。相对于关税手段而言,商品输入管制的制度和措施可统称为非关税壁垒。按照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原则,关税应是商品输入的主要管理手段,这样许多非关税壁垒措施就应取消。但实际上,世界各国出于本国利益的考虑,都在程度不同的使用非关税壁垒措施,主要的有进口限额制、自动出口限制、反倾销、外汇管制等。
第五,关税。关税是国际贸易中各国贸易管理的主要手段,具体包括进口税、出口税、进口附加税、差价税、优惠税等。进口附加税往往是为某种目的,如减少贸易逆差、平衡国际收支、防止外国商品倾销或对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政策而临时征收的关税。差价税是对低于本国商品国内价格的进口商品按进口价与国内价的差额浮动征税。优惠税是对某国或某地区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的关税给予减免优待。优惠税可以是单方面的,也可以是互惠的。